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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Announcement

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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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4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迎宾西路2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目前已建成年加工300吨金属结构件生产线

环保审批情况:建设单位于20213月委托编制完成《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913日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103-89号),2022318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1081MA24YNR47F001Z)。建设项目202110月动工建设,20253月项目中产能为300吨金属结构件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建成运行。

投资情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现阶段性建设投资约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加工300吨金属结构件,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和批复意见,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1)厂区平面布局变动

在环评申报的车间外,在厂区大院内新增1#机加工车间(约1080m2),新增3#装配车间(约1440m2),以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危废库位置由2#生产车间北侧位置调整到南侧位置,面积不变;一般固废库位置由2#生产车间北侧位置调整到南侧位置,面积不变;

废水处理装置位置由2#生产车间北侧位置调整到南侧位置;

喷塑固化和电泳固化废气处理装置TA006及排气筒DA0022#生产车间东侧位置调整到西侧位置;

因机加工和装配单独设置车间,原有2#生产车间北侧机加工区域调整为仓储区;

水排口位置由大厂区的西南角位置调整到2#生产车间东侧位置。

上述平面布局的调整和变动未导致2#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的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2)设备变动

新增冲孔机2台,对弯管后的部分管件(约占15%)进行冲孔;环评申报6台喷砂机,企业实际建设3台抛丸机。

上述设备的变动不改变产品种类和产能,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

3)工艺变动

为了满足产品需求,对弯管后的部分管件需进行冲孔后再抛丸,增加冲孔工序;

抛丸之后的工件表面会留有少量的粉尘,对于部分质量要求较高的产品(约占4%)需对抛丸后工件表面进行清洗晾干后再进行喷塑,清洗水箱定期排放清洗废水(单个水箱容积约1.08m3,共4个水箱,每周排放2次清洗水,单个水箱排放量约为0.2m3/次,每周排放水量约1.6m3,每周工作5天,折合每天排放水量约0.32m3),清洗水水质较为简单,本项目电泳线脱脂后清洗水的每天补充水量约为1.5m3,将抛丸后清洗水作为脱脂后清洗补充水,减少自来水的补充量。

工艺的变动,不改变产品种类和产量,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变动

环评申报的喷砂机配套的是布袋除尘装置,实际建设的3台抛丸机,其中2台抛丸机配套滤筒除尘装置,1台抛丸机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均为过滤式除尘装置,设计除尘效率不变;

5)生活污水排水变动

环评中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如厕和洗手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通过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实康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口位置位于大厂区的西南角位置。

企业实际建设中,人员办公依托房东现有的办公房,员工如厕和洗手等少量生活污水依托房东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设单独的生活污水收集和接管设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会加重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天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41~2日对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已建成部分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俊杰   联系电话:8552577775

信箱:yangzhouhengjie@126.com

 

 

扬州恒杰智能康复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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